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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报告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10-30 [来源]: [浏览次数]:

为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实验室财产安全,保障实验室安全和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应急预案及报告制度。

一、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生物类实验室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于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室内部的、与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的、危害实验工作人员健康以及社会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所有事件。主要包括:

(1)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的实验室污染事件;

(2)工作人员受到实验室内有毒有害病原微生物或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的感染或侵害;

(3)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化学试剂被泄漏出实验室事件;

(4)由于停电、火灾等不可预测因素所引起的实验室其他污染事件。

2、应急控制措施

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告实验中心,启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在学校领导小组的指挥下,有关部门进入应急状态,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控制危害的蔓延。

(1)根据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的规模、危害的程度,可能波及的范围,封闭或封锁相关实验室和实验区。

(2)传染源控制。对于受到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影响的现症病人实行就地报告,通过“绿色通道”,送至实验室人员感染救治的定点医院。对于疑似病人和接触者进行入院观察。对于事件中的高暴露人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预防性服药、留检、医学观察或隔离。在可能波及的范围内,开展疑似病例的搜索,开展传染源、传播途径及暴露因素的调查。

(3)对于查明的微生物病原、生物毒素以及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的物品要对其进行封存和销毁,紧急封闭公共饮用水源等公众共用设施。

(4)对受到污染实验室等所有场所、物品等进行消毒处理,具体方法参照《消毒技术规范》。

(5)保护易感人群 对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紧急接种、预防性投药、群体防护等。

(6)卫生知识宣教 针对事件性质,开展特异性卫生知识宣教。

(7)人员疏散 出现大量或毒性极大的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丢失、并有迹象出现严重危害公众健康事件时,可报请政府取消集会性活动,采取必要的停工、停业、停课和人员疏散措施。

(8)消除区域民众心理障碍和精神应激 采取宣传教育、心理咨询等方式针对性解决。

3、上报与部门协调

及时上报学校和省市卫生主管部门,报告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

对于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化学试剂和放射源丢失的事件,立即上报公安部门,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尽快查明下落;要与卫生监督部门配合协调,搞好相关区域的食品、饮水、环境卫生监督。

对于实验室人员受到感染和侵害事件,积极与医疗部门协调,提供有关资料,尽早确诊,尽早治疗,把危害降低到最小。

(二)医院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发生于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室内部的、与医疗相关的发生射线装置或电磁波、同位素等放射源泄露等所引发生的辐射事故。

2、辐射应急处理程序

发生射线装置或电磁波、同位素等放射源泄露、污染等严重事件时:

(1)立即终止原放射诊疗操作,关闭操作电源,切断继续泄露可能;

(2)封锁现场,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

(3)迅速撤离有关人员,对事故受照射人员进行及时的检查、救治和医学观察;

(4)实行现场警戒,划定紧急隔离区。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5)及时报告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环境保护部门、公安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6)根据放射事故的性质,配合有关部门,积极采取相应的去污染措施。

三)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4、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 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5、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

6、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四)实验室爆炸应急处理预案

1、实验室爆炸发生时,实验室负责人或现场工作人员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需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

2、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3、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

(五)实验室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实验中若感觉咽喉灼痛、嘴唇脱色或发绀,胃部痉挛或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则可能是中毒所致。视中毒原因施以下述急救后,立即送医院治疗,不得延误。

1、首先将中毒者转移到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其呼吸通畅,让中毒者呼吸到新鲜空气;

2、误服毒物中毒者, 须立即引吐、洗胃及导泻,患者清醒而又合作,宜饮大量清水引吐,亦可用药物引吐。对引吐效果不好或昏迷者,应立即送医院用胃管洗胃。孕妇应慎用催吐救援。

3、重金属盐中毒者,喝一杯含有几克MgSO4的水溶液,立即就医。不要服催吐药,以免引起危险或使病情复杂化。 砷和汞化物中毒者,必须紧急就医。

4、吸入刺激性气体中毒者,应立即将患者转移离开中毒现场,给予2%~5%碳酸氢钠溶液雾化吸入、吸氧。气管痉挛者应酌情给解痉挛药物雾化吸入。应急人员一般应配置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毒服装、防毒手套、防毒靴等。

(六)实验室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

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①切断电源开关;②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③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校医务室接替救治。

(七)实验室化学灼伤应急处理预案

1、强酸、强碱及其它一些化学物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作用,发生这些化学灼伤时,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分别用低浓度的(2%~5%)弱碱(强酸引起的)、弱酸(强碱引起的)进行中和。处理后,再依据情况而定,作下一步处理。

2、溅入眼内时,在现场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每一实验室楼层内备有专用洗眼水龙头。冲洗时,眼睛置于水龙头上方,水向上冲洗眼睛冲洗,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切不可因疼痛而紧闭眼睛。处理后,再送眼科医院治疗。

二、实验室安全隐患及事故报告制度

实验室发现安全隐患须及时向实验室中心报告;发生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立即报告实验中心或后勤保卫处,上报学校启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下,有关部门进入应急状态,对突发事件进行侦测、调查,综合评估,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控制危害的蔓延。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学校须立即向主管职能部门报告,并抄报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

应急处理联系电话

后勤保卫处:2857027 8215

保卫科:2854214

实验中心:2829144 8002

紧急电话:匪警:110        火警:119       医疗急救: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