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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09-12-03 [来源]: [浏览次数]:

开放实验室是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以提高学生独立设计和操作等实验能力、创新能力为主要目的;实验室开放工作应贯彻“面向学生、因材施教、形式多样、讲究实效”的原则,充分发挥我校实验室的资源优势,促进实验教学课程改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前必须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阅读与实验相关的文献资料,设计实验方案,熟悉仪器性能,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实验室从事实验研究

2、学生或者教师在实验室做实验期间,应注意安全,谨防发生漏水、漏电事故,严禁用湿手去开启电闸和电器开关,凡是漏电仪器不能使用,以免触电。

3、学生或者教师必须在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环境封闭的实验室不得单人操作电器设备,有危险性实验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

4、未经各实验室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大型精密仪器要有专人负责,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去。

5、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禁烟火,不准吸烟或动用明火。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必须在符合安全条件。

6、在做实验期间要保持室内整洁,如要离去时做好卫生工作,并仔细检查,关好水电门窗。

7、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位置,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

8、发生事故时应及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好现场。

9、节假日和夜间使用实验室,必须经实验中心和各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同意方可使用。

10、节假日必须安排值班人员加强对各实验室的监管和仪器的维护工作,特别注 意防火、防水、防盗。

11、开放实验室需建立开放实验档案,做好各种记录,注重实验室开放材料的收集和归档。

实验中心

二OO八年五月十日制订